本网讯(宣传部 赵洁宜)近日,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发布《关于表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的决定》(中红字【2021】3号),对在红十字工作中表现优异、起到带头模范作用的单位进行表彰。我校榜上有名,被授予“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”称号。广东省仅有两所大学和一所中学获得此项殊荣。
近年来,我校积极开展红十字工作,把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与立德树人的理念相结合,并渗透到学科教学以及社会活动中,结合重大纪念日、节假日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公益活动。2020年7月28日,我校学生李嘉亮在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,挽救了一名白血病患者的生命。李嘉亮也因此成为肇庆市第9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。
另外,我校成立红十字理事会,培训了一支专兼结合、功能互补、信念坚定、业务精湛的红十字队伍,加强制度建设,构建了科学高效的红十字管理体系。
活动育人,制度护航,我校保持志愿服务活动的连续性,同学们在参与活动中受到教育,获得启发。我校因此也形成了校风正,学风浓,全校自尊自爱、积极向上、遵纪守法、关爱他人、扶贫助残、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。